星期日, 7月 31, 2005

愛看鈴木做戲

"愛看鈴木做戲 也愛妻夫瀧澤的美" --- 郭啟華為 AT SEVENTEEN 填的"他和她的事情"歌詞. 當年我即刻去佢地官方網站留言, 話俾佢地聽咁填係錯, 因為我相信佢地填的"妻夫"係指"妻夫木聰", 而妻夫木聰既姓氏係"妻夫木", 唔係"妻夫". 佢地亦有表示已經知道, 但疏忽了.

前幾日, 明報又寫錯, 我寫左去話佢地知:

quote

你好, 今日在貴報的娛樂版C9版中報導妻夫木聰的新聞時, 最尾一句提及"妻夫"今次又撇下 (下略).

想提醒一下你們其實妻夫木聰的姓氏是"妻夫木"而不是"妻夫", 所以你們這樣寫是錯的, 希望你們多加留意.

micchy
unquote

但... 無回音. 亦無在更正欄出現 (http://www.mingpaonews.com/corr/index.htm)

係咪娛樂版就輕視呢? 其實我成日見其他版都有錯字, 不過無投訴, 最近直頭唔買報紙添.

響呢個連記者都對文字無要求的時代, 我地做人其實係咪應該對一切都"慨"不"付"責呢?

1 Comments:

Blogger oakleyses said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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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22 上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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